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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2 点击:次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特制定《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现将本办法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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