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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党委召开本年度第六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0-05-20 点击:

    520日,院党委召开本年度第六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书记崔明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相关文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等五项党规及文件。党委成员陈小军、何清、周和平、崔景茂、张正、黄雪飞、吴飞、佘东及党委学工部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安排,按照学院2020届毕业生返校工作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毕业班学生毕业环节和就业环节有效衔接,确保返校后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对尚未返校的学生,要继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确保学生按时按质完成学习任务。要密切关注疫情最新发展态势,多形式、多渠道强化宣传,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和爱护,确保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会议强调,要加强理论学习,指导工作更好开展。党委中心组及党委成员理论学习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要以理论为指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研究解决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学习实效。

    会议强调,要严格阵地建设,紧抓意识形态管理。要始终把阵地建设和管理放在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文件规定,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座、报告会等进行严格审批备案。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正面引导。要按照《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要求,加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落实

    会议强调,要增强纪律意识,严格个人事项申报。要逐条对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要求,了解漏报瞒报的具体情形、界线以及漏报瞒报行为的组织处理意见,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能出现任何漏报、瞒报的问题确保“两项法规”精神在我院有效落实。